【本報訊】 三十九歲男子聲稱其內地妻子半年前取得單程證來港後,即「拋夫棄女」失去蹤影,男子頓變單親爸爸後全職「湊女」。惟今年十月二十八日,被告獨留六歲女兒在筲箕灣住所,社工上門家訪發現其女兒獨自在布滿垃圾的家,上身赤裸只穿短褲,身體骯髒不堪並發低燒,社工報警後始知男子身在內地。被告昨於東區法院承認一項虐兒罪,裁判官雖准被告保釋至大除夕判刑,但明言不排除判監。

辯方求情指,被告自妻離去後深受打擊,事發時正在內地游說外父勸妻子回家,又承認有時會留一至兩天食物予女兒後離家,但有吩咐親友定時探訪。裁判官質疑,事發期間已是十月尾天氣漸涼,而女童卻衣不敝體,令人擔心過去半年被告都是如斯對待女兒,難以說服法庭被告有照顧女童,故下令索取女童的近照、其創傷報告、被告的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 案件編號:ESCC 358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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