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患精神分裂症的中年無業漢聲稱連鎖快餐店「大家樂」的食物質素差,像糞便一樣且有唾液味,加上事發時他去按摩,卻被女技師拒絕性交,他心情差劣下遂購買兩樽通渠水,先後往兩間大家樂向職員淋鏹「報復」,因此釀成店員及顧客共八人受傷,當中更殃及一名三歲多男童。被告昨於高院承認八項意圖淋潑腐液罪,法官先索取被告的兩份政府精神科醫生報告,將他收押至本月二十八日判刑。

未婚的四十七歲被告林恩倫,被控去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分別在新蒲崗及慈雲山的大家樂分店,意圖淋潑鏹水而令八人受傷。案情指當日下午,被告到五金店買一支通渠水,之後先到新蒲崗大家樂走近水吧處,向一名何姓女店員的臉及身淋鏹後離去,在場兩名員工協助何清理時,被灼傷手臂;站在水吧附近的一對母子亦被殃及,當中三歲多男童左眼及臉被腐液濺中。

被告及後乘的士到慈雲山再買一支通渠水,並到慈雲山中心大家樂的水吧,向一名蘇姓女店員的臉淋鏹後離去,另外兩名店員協助她清理時亦被灼傷手臂。八名傷者事後送院接受治療,最先遇襲的何受傷較重,右膊及手肘均留有疤痕,且有創傷後遺症及焦慮;餘下七人則無永久創傷,男童雖左眼灼傷但無影響視力。案件編號:HCCC 35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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