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惠康超級市場位於青衣的三間分店,被同一名市民在今年三月揭發店中出售的多款食物有問題,而向食物環境衞生署舉報。其中長康邨分店被揭兩度出售過期食物,包括有香腸、橙汁、雪條及火腿等;另外兩間分店則分別出售沒有標籤的淡奶及發霉西蘭花。惠康的經營者牛奶有限公司被票控「售賣過期食物」等共四項罪,昨於荃灣法院認罪,被判罰款共一萬一千五百元。

惠康派出的代表昨承認控罪,表示已加強抽檢食物。

被告牛奶有限公司分別被票控兩項「售賣過期食物」、一項「預先包裝食物未有適當加上標籤」及一項「食物品質與購買人所要求不符」四罪。控罪指長康邨惠康分店分別在三月二十一日出售過期的香腸、橙汁和雪條,以及同月十四日出售過期火腿;偉景花園分店在同月十七日出售一罐無標籤的淡奶;以及美景花園分店出售一棵有霉菌的西蘭花。

控方指被告有五十九至六十五次不等的相關案底,但涉案三間分店則初犯。被告昨派公司代表到庭認罪,求情稱有賴該名熱心市民查找不足,公司將要求分店經理把抽查次數,由每日一次提高至兩次,希望杜絕上述事件再發生。裁判官指,案中的過期食物頗多,且被告過往亦有相當案底,但考慮涉案分店都屬初犯,故罰款處理。

案件編號:TWS 13628、13706、13932、1405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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