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教育局的「整合代課教師津貼」制度規定,教師要連續休假三十天或以上,才可向教育局以「實報實銷」形式,申請發還聘請代課教師的薪金,導致不少老師被迫帶病上班。教協調查發現,有七成八受訪教師表示因要補回代課節數,即使患病也不敢向學校請病假,甚至有女教師因過度操勞而小產。有近九成受訪教師希望當局可回復十年前,請假三天便可申請「實報實銷」的制度。

教育局於○五學年推出「整合代課教師津貼」的一筆過撥款政策,津貼額以學校編制內教師數目乘以二點五日作計算,讓官校及資助學校聘請代課教師,暫代休假少於三十日的教師;如教師休假連續三十天或以上,如產假、病假等,學校才可向教育局以「實報實銷」形式,申請發還聘請代課教師的薪金。這與以往教師請假三天便可「實報實銷」的安排差異很大。

教協為了解校長及老師在「整合代課教師津貼」政策下的處境,於本月一至九日,成功收回接近一千五百份教師問卷及一百四十份校長問卷。結果發現,有七成八受訪教師表示因要補回代課節數,即使患病也不敢向學校告病假。另有八成受訪教師反映其所任教的學校,於教師請假復工後,要求他們補回代課節數;近七成受訪教師表示對有關機制感到困擾。

促回復三天制

此外,調查結果亦顯示,接近九成受訪教師認為,應回復以往請假三天便可申請「實報實銷」的制度;有超過五成受訪校長更認為,教育局應調高「整合代課教師津貼」金額最少一倍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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