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父母均是退休懲教員的三十歲女侍應,聲稱為了替懷孕但「作小產」的胞妹籌措醫療費,收取三千元報酬夥二十歲男友人,於去年中在屯門替毒販「派K仔(氯胺酮)」,最終被海關拘捕,並搜出約值三十二萬元的逾兩公斤K仔。二人昨於高院各承認一項販毒罪,男被告判囚十二年,女被告則囚十年。辯方求情時透露,當女被告見到父母到懲教所探望她,並重遇懲教舊同事時遭對方投以奇異眼光,但父母仍強顏歡笑探望女兒,令她更感傷心難過。

稱為作小產胞妹籌醫藥費

女被告卓嘉敏與男被告林國權被控去年六月二十四日,在青山公路近三聖邨巴士站外販運二點一四公斤K仔毒品。辯方求情指在懲教署任職的父母,自小對女被告管教甚嚴,其後被告因犯事及違反法庭命令,○二年被判入教導所且住足三年。她在服刑時,父母每次探望她時見到同事均尷尬萬分,這令女被告感難過立志不再犯事。

惟辯方指,女被告的二十六歲已婚胞妹曾多次小產,發現有孕,這次妹想誕嬰,但因「作小產」,在無錢治療下向女被告求助,女被告才犯案。辯方又呈上其父母的求情信,曾於羅湖懲教所任職的其母,每周會探望還押在該處的被告,其母面對前同事的奇異眼光,壓力不言而喻。案件編號:HCCC 4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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