愈來愈多本地僱主聘請外傭時,要求對方「在港無工作經驗」。香港家庭傭工僱主協會主席容馬珊兒表示,現時部分外傭中介公司良莠不齊,該會平均每日接獲兩宗投訴,主要涉及僱主聘用外傭後始發現貨不對辦、中介公司涉隱瞞外傭曾被解僱的資料等,甚至有外傭「博炒」或「炒老闆魷魚」,以換取僱主提供的免費機票回鄉。

本地僱主聘請外傭,多要求對方無經驗。

上班兩日「炒老闆魷魚」

容馬珊兒舉例說,最近一宗投訴,涉及僱主經外傭中介公司請人後,該外傭上班僅兩天即聲稱自己不懂煮早餐,反着僱主自己煮,翌日更「炒老闆魷魚」即走;該僱主其後向外傭公司投訴,並要求索取一個月代通知金作賠償,但公司僅願意在下次提供服務時,在介紹費中直接扣款,最終該僱主不但仍需繳付介紹費差額,更要買機票送該外傭回鄉,得不償失。

容馬珊兒直言,部分外傭公司因外傭量不足,不惜向外傭收取零介紹費,令外傭在獲聘期間「博炒」也毫無損失,而部分外傭或希望「博炒」後重新受聘,可因應最低工資調整而獲變相加薪,另有部分則可能希望藉「博炒」換取機票回鄉。她提醒僱主聘用外傭時,訂立合約時僱主應清楚列出要求,並在簽約前仔細查看細節;如聘請具經驗外傭,更應主動要求對方提供其上任僱主的介紹信。靜態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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