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焦點:宣傳車派免費酒 未成年男女任攞
利用宣傳車在街頭派發宣傳品的活動愈發普遍,除派發食品、藥物及運動用品外,近月有公司以免費派送酒類飲品作招徠,在旺區街頭向途人派送紅白酒及冰凍啤酒。雖然活動細則講明,參加者必須年滿十八歲或以上,但原來執行時相當兒戲。本報直擊於派送啤酒活動中,有多位未成年少年輕易取得免費啤酒,職員亦無向懷疑未成年人士查問或阻撓,有未成年少年的家長對於該公司寬鬆把關,大為不滿。 文/圖:專案組
活動中,有女士帶同孫兒領取啤酒。
有少女取得免費啤酒後,自拍留念。
只有十六歲的外籍青年喝光兩杯免費啤酒,稱取酒時未有人查問其年齡。
宣傳公司列明參加者須年滿十八歲或以上。(互聯網圖片)
有宣傳車日前在銅鑼灣街頭大派免費啤酒,吸引不少市民排隊領取。
地舖租金狂升,各行各業市場競爭激烈,不少商業機構想出新宣傳伎倆,近年便常見由貨車改裝的流動廣告車穿梭甚至停泊於鬧市「落區」宣傳。
記者走訪人流旺的地區,包括旺角及尖沙咀等,每逢周末假日,不難發現廣告車蹤影。有啤酒公司早前於全港多區包括觀塘、旺角及尖沙咀等,舉辦免費送啤酒活動,宣傳新推出的果味啤酒。
本報早前到其中一場送酒活動視察,宣傳車停泊於銅鑼灣利園山道與渣甸坊交界路口,送酒活動下午六時開始,不少人見「有酒派」,都會趨前排隊拿取啤酒。
根據送酒活動的網上廣告,其條款及細則指明,參加者須年滿十八歲或以上。目測所見,大部分取酒者是成年人,但宣傳貨車及酒杯上無張貼任何警告字句,忠告未成年人士切勿飲酒。隊中有家長拖着明顯未成年孩童取酒,當孩童伸手取酒時,職員都拒絕給予,「你咁細個唔攞得㗎!」對明顯未成年兒童,啤酒公司能輕易判斷;但部分未成年少年,就難以單憑目測斷定。
無要求出示身份證
陳先生一家三口當晚來到銅鑼灣行街,其太太留意到宣傳車派發免費啤酒,就上前排隊試飲,女兒亦隨同,陳則於路邊等候。但當太太跟女兒走回來時,女兒手上竟拿着啤酒。
「吓!你都攞到,有無搞錯呀?你都未夠十八歲!」原來陳的囡囡只有十五歲,但職員未有向其查問是否已成年,或要求出示身份證明文件,便輕易派發啤酒。對於啤酒公司任意派酒給未成年人士,陳非常不滿,認為公司把關不力,讓未成年人士無須付錢,未經查問或阻撓,就可輕易拿取酒精飲品,「梗係唔好啦!佢未夠歲數嘛,點可以畀佢飲㗎!」
派酒活動將近尾聲,職員開始更主動派送啤酒。三個外籍少年走近,其中一個身形較矮小,他走上前順利取得一杯啤酒,他匆匆喝光啤酒,食髓知味,又上前再取一杯。記者向取酒的少年詢問,當問到是否年滿十八歲,少年初時支吾以對,及後承認自己只有十六歲,稱取酒過程順利,職員未有質疑。他仍辯稱指,以為飲果味酒沒有不妥,又謂「乜唔係十六歲就可以飲咩?」
即場賣酒恐已違例
除派啤酒外,早前亦有宣傳車大派紅酒及白酒,由宣傳女郎捧着紅酒或白酒,給途人試飲,雖然並無向未滿十八歲以下人士派送,但該宣傳車卻在社交網站指當日會有賣酒服務,顧客若即場購買紅酒或白酒,買一支獲額外贈送一支,或以優惠券形式到超市換購紅白酒。
立法會議員梁耀忠指出,有關宣傳公司應加強審查,目測領取酒精飲品人士是否已年滿十八歲,政府亦應加強教育及宣傳,呼籲未成年人士勿接觸酒精類飲品。兩間涉及派發或售賣酒類飲品的宣傳公司至截稿前未有回覆。警方發言人表示,根據《應課稅品(酒類)規例》,除根據酒牌或臨時酒牌外,任何人士不得在任何處所售賣酒類,以供在該處所飲用或在任何公眾娛樂場所或公眾場合售賣酒類,以供在該場所或場合飲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