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大學生為「R」贊助舉辦活動,隨時連累參加活動的學生失私隱甚至惹官非!不少大學生團體籌辦迎新營等活動時,會主動聯絡不同公司冀獲得對方的現金或產品贊助,但是原來當中暗藏陷阱,有個別贊助商會要求同學在社交網站「讚好」及「分享」有關產品,部分更加要求學生填寫個人資料、協助推銷產品甚至寫食評,學生的個人資料隨時落入相關公司手上,後患無窮。而學生若無法達到贊助商的要求,可能面臨索償,得不償失。

推銷隱形眼鏡換贊助

中文大學學生刊物《大學線》報道,有大學今年舉辦迎新營時,有網上隱形眼鏡店邀請學生參與贊助計劃,學生要推銷隱形眼鏡以兌換現金或產品贊助,售出五十盒隱形眼鏡可換取三百四十元贊助,售出二百一十盒更可得逾二千元。據有關公司統計,今年共有七十多個大專學生團體參與隱形眼鏡推銷,售出二萬多盒隱形眼鏡,當中有團體成功售出逾七百盒。

另有贊助公司則要求學生在迎新營中,預留部分時間讓公司職員向學生宣傳公司,不過,職員當日到場後,卻向學生派發約百多張問卷,要求學生填寫姓名、年齡、電話、電郵等資料,聲稱可向他們發放兼職資訊,活動搞手亦是當天才得悉贊助商要收集個人資料。有搞手直言,不清楚資料去向及用途,「但既然接受贊助,對方又要求填,不好意思不照做。」

無法達要求險惹官非

中大學生事務處助理處長伍慧明接受《大學線》訪問時表示,校方不鼓勵學生透過中介公司爭取贊助,因曾有學生答應贊助條件後,才發現無法達到對方要求,險惹官非。她舉例指,曾有學生團體無法完成指定的問卷數目,對方一度擬透過小額錢債審裁處追討賠償;有團體則承諾申請五十張信用卡以換取贊助,其後無法完成,於是亂填資料,最終被對方發現,事件經學生事務處斡旋後,公司並無追究。但她強調虛報資料可被視為製造虛假文書,屬刑事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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