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說現屆特區政府沒心去改善市民的居住問題,但是往往好事多磨,常生變數,有時真的莫之奈何。

政府的土地供應中,預留最大數量的是用作興建丁屋,高達九百多公頃,估計可提供七萬間丁屋。每間可建三層,每層七百平方呎,若計平均一個家庭住一層,則可供二十一萬個家庭使用,如此計算下來,對紓緩香港房屋供應的緊張情況,將有極大助益。

或許有人會認為筆者的估計過於樂觀,因為有部分擁有丁權的新界居民,他們一個三、四口家庭就會居於一整幢丁屋,根本不會將三層中的任何一層分租或拆售,故七萬間丁屋,不可能供應到二十一萬個單位云云。但時移世易,以往確是不大可能,如今卻變得大有可能了。因為現時很多丁屋建成後都會售予外人,而目前房屋供應緊張,細單位尤其渴市,所以不少新建丁屋非但可以逐層出售,甚至一層之中還分割成兩個獨立單位,每個單位的實用面積超過三百呎,可建成一廳兩房。這樣一來,一間三層的村屋就可以變出六個單位來,只要有五分之一的新建丁屋這樣做,增加的單位數量已十分可觀。因此,若說九百多公頃土地可生出二十一萬個單位,未必是不合理的估計。

但法庭近日頒下判決,裁定新界原居民將丁權出售予發展商是非法行為,這意味着那些有丁權而沒現金建屋的居民,不能再如以往般跟發展商合作,建屋計劃勢必要延遲,未來丁屋的供應將會減少,此舉肯定使特區的房屋問題面臨更大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