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焦點:霸路竹棚通街搭 屋宇署零檢控
阻路棚架遍全港,屋宇署零檢控!本報早前巡查元朗、油尖旺及紅磡多區,發現多個闊度佔行人路逾半的棚架,令行人路異常擠迫,其中於油麻地鴉打街,整條行人路更被棚架霸佔,行人只能走出馬路。其實,現行法例雖未有規定棚架闊度,惟當棚架阻礙公眾時,屋宇署亦可採取行動糾正,惟該署過往卻未曾採取任何行動,立法會議員促請當局制訂指引,確保道路使用者安全。
東亞銀行元朗分行搭起的維修竹棚,近日仍佔去逾半行人路。
行人路的闊度只餘下約一點七米。
東亞銀行元朗分行上月起搭建棚架,被市民投訴阻路後,日前拆除部分棚架。(資料圖片)
安寧路有棚架佔去路面逾半空間,市民行經時都要側身以防碰撞。
鴉打街搭建了一個大型竹棚,霸佔了整段行人路。
馬頭圍道近日搭建了一個闊近二點九米的棚架,令過路空間大減。
「條路本身就唔係闊,依家搭個棚喺度仲要霸多半條路,邊夠位行!」李國寶任主席的東亞銀行,其位於青山公路元朗段與谷亭街交界的分行,近日搭起竹棚以維修招牌,惟竹棚卻佔去逾半行人路,居於元朗的盧先生直斥該竹棚「阻路」,「唔單止逼,又驚棚架上面有嘢跌落嚟,不過每日返工都要行經呢度搭車,有時趕時間寧願行出馬路算。」
現場所見,該東亞銀行分行外共搭建了兩個竹棚。經量度後,相關路段闊度約為四點一米,竹棚的闊度,則為二點四米,僅餘下約一點七米予行人行經,可行的只剩下路面闊度約四成。由於該分行位於行人過路處旁,每次轉綠燈時,均會有大批市民行經,令本來已經人來人往的街道,更見擠擁,部分人更被迫走出馬路。
路人要俯身走過
原來,根據現行條例,並無任何指引或準則,規定棚架的闊度或需剩餘多少空間予行人使用;惟當有關棚架嚴重阻礙公眾時,屋宇署可以採取行動,糾正有關情況。相反,因工程所需而搭建圍板,闊度則有嚴格要求,並詳細列於《建築物(規劃)規例》內,如圍板所在的行人路闊度,小於或等於二點五米,則加建圍板後的行人路淨闊度,一般最少應為一點五米。
記者早前巡查全港多區,量度多個於行人路上搭建的棚架闊度,發現不少棚架的闊度,均超過行人路一半,妨礙行人使用。其中於元朗安寧路,正進行招牌維修工程,行人路上搭建了一個約一點七米闊的竹棚,只餘下約一點五米供行人使用,二人平排而行亦甚為勉強,有行人要俯身從棚架下走過。
於油尖旺區,亦不難發現這些阻路棚架的蹤影。於油麻地鴉打街,搭建了一個大型竹棚,霸佔了整段行人路,棚架更鋪上了帆布,防止市民誤闖工程範圍。市民途經時需行出車路。而在彌敦道近永星里,一條原本闊約三米的行人路上,亦僅餘下一點二米供行人使用,竹棚架則霸佔了其餘位置。而在馬頭圍道近石塘街,一條長約五點五米的行人路上,亦搭建了一個近二點九米闊的鐵棚架。
雖然阻路棚架處處,惟原來屋宇署過往從未作出檢控或採取相關行動。該署發言人指,因樓宇維修、安裝或拆除招牌等工程而搭建的棚架,不需向該署申請;但若有關棚架對公眾安全構成威脅或嚴重阻礙時,屋宇署會採取行動;至於何謂構成威脅或嚴重阻礙,則未有正面回應,僅稱需視乎現場情況而定。
議員促制訂指引
香港註冊專業土木及結構工程師彭振聲認為,棚架與圍板同樣是因工程而搭建的臨時結構物,理應同樣受監管,以免對市民日常生活造成阻礙,「有時啲棚架會做到好闊,人都仲行到,但BB車或者輪椅就未必過到,如果有規定棚架闊度會比較理想。」
立法會議員葛珮帆指,現時政府對棚架大小並無指引,又未有巡查或檢控,僅靠業界自律,絕不足夠。她促請政府制訂指引,以保障道路使用者安全,「如果咁多人逼埋喺咁小嘅空間,好容易有意外。」
文/圖:專案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