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深港高鐵香港段除了面對超支問題,另一問題就是落實「一地兩檢」。由於此舉涉及《基本法》條文,能否落實對香港法律有深遠影響,更重要的是,究竟香港與內地能否在政治上達成共識,際此中港矛盾激烈之時,實在令人擔心。

高鐵香港段耗資六百五十億元,但因為各種原因延誤,最新數字是超支近二百億元。政府面對其中一個難關,就是如何向立法會申請追加撥款。來年就是立法會選舉,無論泛民抑或建制,都會對此窮追猛打,政府希望於本會期通過撥款,相信困難重重。至於一地兩檢,更是涉及法律問題。高鐵需要在香港設出入境及海關,供中港兩地使用,否則整條高鐵如同慢鐵。其實一地兩檢並非新鮮事物,深圳灣口岸就是實行一地兩檢,只是該通關關口是在深圳一方,不涉及內地官員來港執法。有政界中人指出,同樣制度可於香港進行,只要列明內地執法人員在港只能在指定地方作海關、出入境及檢疫工作,最重要的是沒有拘捕權,相信爭議會較小。

現時最困難的地方,其實不是法律條文,因為就算釋法,將釋法範圍限定於高鐵有關事宜,或引入部分全國性法律,都是可以解決的。最大問題是港人現時對中央政府的不信任,而要解決此種不信任,就牽涉中港關係等更核心議題,何時及如何化解,實在難以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