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來自內地的陝西六旬婦前日乘搭國泰航機由台北抵港,打算轉機返西安,但被機場保安發現她手袋內有一件國泰航空的救生衣,價值三百六十元,報警將她拘捕,警誡下,她表示取救生衣是想當手信。女被告昨於荃灣法院承認一項盜竊罪,辯方求情指「航空公司亦有責任」,事發前未有核對救生衣數目。裁判官判刑時直斥被告「貪心、離譜」,判她罰款二千元。

內地婦何有娣(右)被判罰款二千元,昨籌錢後才能繳款離開。

未能繳交囚七日替代

報稱退休的被告何有娣(六十四歲),辯方求情指,被告無知,誤以為救生衣可當手信帶走,惟鄭紀航署任主任裁判官反駁:「貪心吓話?以為當手信!」裁判官又指若航空公司未有發現救生衣被偷,一旦發生意外將影響乘客逃生。辯方反指航空公司有責任檢查救生衣的數目,鄭官即時駁斥:「無人預計到咁離譜連救生衣都偷o架!」最終判被告款罰二千元,並將被告收押,指她若未能繳交罰款便以監禁七天替代。至昨天下午,被告丈夫成功為妻子籌得罰款,被告終能獲釋。

案件編號:TWCC 324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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