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上屆中學文憑試(DSE)視覺藝術科考生張芷晴因帶由自己創作的畫作入試場參考,被指有「抄自己」之嫌,她擔心分數受影響,視覺藝術教育關注核心小組重新找視藝導師評分,發現分數與考評局評分相若。不過,考評局擬於明年舉行的文憑試考生手冊中,加入兩項使用參考資料的條文,包括如學生的考試作品被發現在色彩、構圖等與參考資料相似,會被列作特別處理個案,小組批評考評局此舉不切實際,促請局方取消條文,反而應該改良擬題技巧及檢視評卷的機制。

評分「捉錯處」扼殺創意

視覺藝術教育關注核心小組行動成員梁崇任昨表示,現時視藝科的評卷模式以評卷參考為主導,針對學生的錯處評卷,「捉錯處」導致考生的分數偏低。小組曾把一幅應考題為「飛鳥與籠鳥」、被考評局評為不合格的畫作,轉交四位現任視藝科評卷員及兩名大學講師重新評分,考生在重新評卷時獲評合格,當中大學講師的評分更比考評局高一倍,反映考評局評分時漠視學生的創意。

小組又指,有人同時身兼試場主任、助理試卷主席、考評局科目委員會委員及教育局藝術教育課程發展議會委員等八個職位,擔心影響評卷的公正性,認為考評局需正視問題。

小組早前亦訪問了約二百名視藝科老師及約七百名學生,大部分受訪者反對在考生手冊加入新條文,小組將於本月八日與考評局代表會面,要求考評局檢討做法。

考評局表示,考生手冊有關視藝科的內容,只是提醒考生「參考資料乃供參考之用」,並非新增的考試安排或要求,視藝科考生仍可帶參考資料進入試場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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