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議會選舉結束,有人歡喜有人愁,三百多萬選民在空泛政治口號與實際地區事務之間做了選擇。十九名現任立法會議員參加區議會選舉,測試了選民對他們的最新評價。

自從一○年通過在立法會加入區議會功能組別後,區議會選舉便備受關注,因為要參選該新增立法會席位的,必須先獲得區議員資格。

那些被反對派抨擊為「可恥」的功能組別議員(例如漁農界、工業界等),大多沒有經過區選磨練,相反,大部分直選立法會議員都有參選區議會。

這一種從區議會議員走向立法會議員的模式,會否是香港特色的政治道路和未來發展方向,確實值得研究。有人認為這樣子有助於立法會議員更加關心地區事務,也有人認為這樣子會把地區事務政治化,引起更大的政治對立。當然,在世界民主潮流下,提升民主程度是一種大趨勢,關鍵在於香港人怎樣去探索一條適合香港和符合《基本法》的民主之路。

立法會功能組別怎麼變動?能否把一些選民人數極少(例如漁農界、法律界)的組別廢除或擴大其選民人數?還是應該逐步或全面廢除功能組別?功能組別的劃分和席位應否隨着產業結構調整而改變?這些也是值得我們討論的。

很可惜,香港人看起來只是關注行政長官的普選問題,執着於提名委員會的存在和代表性,好像不明白議會和行政首長的關係,也好像不明白必須改動了行政長官的選舉辦法,才能變動立法會議員的產生辦法。一○年,民主黨提出並支持一二年政改修正案,是一次歷史性的進步。未來的道路怎麼走,哪一天才能廢除被反對派抨擊為「可恥」的功能組別(諷刺的是,反對派卻又積極參與「可恥」的功能組別選舉),這是香港人的抉擇,也是執着與寬容的取捨。

一七年已經錯過了,二二年會怎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