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任職魔術師的準新郎在婚禮前九天,在學校教授完魔術後,聲稱在大埔街頭突然性慾高漲,剛巧有一名不相識的中四校服女生經過,他強行推她入殘疾人士廁所內,脫褲掏出陽具企圖在她面前手淫,女生逃脫並告知母親報警。

任魔術師的被告陳國濤求情指已獲未婚妻原諒。

被告陳國濤(三十四歲)昨於粉嶺法院承認向十六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及刑事恐嚇兩罪,裁判官指控罪嚴重,上訴庭已有案例表明不可判短期監禁,被告是成年人,判感化亦不合適,遂將案押後至十二月二十一日,待索取被告背景、心理及事主的創傷報告始判刑。

庭上透露,十月初本案首度提堂翌日,原是被告結婚之期,他因遭還押致未能如期結婚,辯方昨求情透露他已獲未婚妻原諒,二人將繼續共諧連理,惟婚期需延期。而今次犯案沒有預謀,被告只是一時色心起,案發僅一分鐘,被告事後深感後悔。案件編號:FLCC 515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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