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隸屬落馬洲管制站的三名海關人員,前年處理一宗跨境貨車司機攜帶私煙的個案時,涉嫌向司機建議少報其私煙數目以便計算罰款,三名關員事後被廉政公署控告行為失當等罪而受審。案件昨於粉嶺法院裁決時,裁判官對兩名控方特赦證人,即海關關員及涉事司機的證供存疑;而且該名海關特赦證人在案發時,對其他關員銷毀私煙的做法卻無覺不妥,官質疑此舉是否海關內部一貫做法,裁定三名被告脫罪。

高級海關關員周光華

海關女督察江詠儀

被告分別是海關督察趙鏡和(五十三歲)、女督察江詠儀(三十三歲)和高級海關關員周光華(四十六歲),三人被控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及一項屬交替的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控罪指三人於一三年七月處理跨境貨車司機蘇小忠涉攜帶二千支私煙入境時,得知他是破產人士後,將攜帶私煙的數量改成一千二百多支,並在司機面前銷毀多餘私煙。蘇的罰款由二萬元,大減至約一萬二千元。

昨天約有近五十名被告的親友到庭旁聽,「逼爆」法庭。三名被告得悉脫罪後,均興奮不已,首被告與律師擁抱,次被告更喜極而泣。

兩證人供詞未能磨合

裁判官裁決時指兩名特赦證人即海關關員羅耀鋒與司機蘇小忠的證供,有不能磨合之處,例如兩人對銷毀或交罰款的先後次序、見過女被告的次數、女被告當時的衣着等均有差異,令人質疑是案中是否有另一名女關員涉案。至於另一名向廉署舉報的高級關員鄒展鵬,發現涉案私煙數目與紀錄簿上不同,找首被告對質並偷錄對話,裁判官雖接納鄒的口供,但認為對案情幫助不大,關鍵仍是羅的證供。由於羅的證供有疑點,遂裁定所有被告脫罪。案件編號:FLCC 208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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