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白內障的七旬老翁與其患「漸凍症」的六旬妻原居於石圍角邨公屋單位,老翁稱遭任建築師的兒子欺騙,簽署文件交還公屋,以讓兒子用綠表申請房屋協會的青衣綠悠雅苑「置安心」單位。老翁收到房屋委員會的遷出通知書,限令他在兒子收樓後六十天內交還公屋,始知受騙。他早前入稟司法覆核要求取消新屋交易和收回公屋的決定。案件昨於高院提訊,房協指本案僅涉父子之間糾紛,應以民事訴訟解決,因此反對法庭受理案件。法官聽取老翁、房協及房委會三方陳詞後押後決定是否受理此案。

秦世華指兒子欺騙他交出公屋。

申請人秦世華(七十六歲)與六十六歲病妻相依為命。法官昨邀請房協及房委會派律師陳詞,以決定是否批出司法覆核許可予申請人。

房協促採民事訟訴

房協反對法庭受理案件,指本案涉及申請人與其兒子的糾紛。而且父與子對於案中涉及「欺騙」的指控,勢將有嚴重分歧,因此不應用司法覆核方式解決,而應採用民事訟訴處理的方法。另外,雖然申請人律師指稱,一旦申請人的兒子接收綠悠雅苑單位,房委會便會下令收回申請人的公屋,但房協稱去年收到申請人闡述後,已將其子涉及的賣樓程序凍結,房委會收樓程序亦不會啟動。

房委會則對事件保持中立,並指就算發出了遷出通知書,住戶仍可向房委會提出上訴。房協又指,申請人在去年五月已接獲通知,知道兒子成功買到單位,但延至今年四月才提出司法覆核申請,中間延誤太久,故不贊成法庭受理案件。

法官聆聽陳詞期間,指房協及房委會只是秉公辦事,卻被牽扯入申請人父子間的訴訟裏。法官最終要詳細考慮各方理據,將案押後判決。案件編號: HCAL 5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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