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電動踏板車成為時尚玩意,但在本港不獲運輸署發牌,踩上街屬違法。雖然上街玩有機會被控,但不少港人仍趨之若鶩。在深圳羅湖商業城出售電動踏板車的店舖外可謂門庭若市,吸引中外人士試玩和購買。有店主指近期電動踏板車生意特別好,而且買家絕大部分都是港人,不認同國產貨質量差,認為爆炸起火只是「個別事件」。

羅湖商業城內有遊客試玩電動踏板車。

羅湖商業城有店舖女職員指,電動踏板車買家主要是港人。

電動踏板車成為熱賣品,不少本港和歐美明星亦有玩,引發道路安全的關注。據悉紐約已禁止電動踏板車(又稱電能滑板)上街。本港運輸署曾發公告指「兩輪電動踏板車」的設計及構造,是由電力推動以運載司機及其個人物品,屬於《道路交通條例》定義下的機械驅動車輛,並應分類為電單車。市民若於道路上使用該車,必須先在運輸署為該車登記及獲發牌及購有第三者保險,駕駛者亦必須持有有效的電單車駕駛執照及佩戴合規格的保護頭盔,否則就是違法。

羅湖店主稱「個別事件」

運輸署又指,由於電動踏板車的設計及構造並不符合《道路交通(車輛構造及保養)規例》的要求,不能為該車登記及發牌。因此,市民不可在本港道路使用該車。運輸署提醒市民於購買電動踏板車時應先了解清楚其可用範圍,以免觸犯條例。而入口商及零售商亦應向顧客清楚解釋,該車不能在道路上行駛,否則可被檢控。

據記者在深圳羅湖商業城所見,有十多間店舖出售電動踏板車,大部分產品標明是「中國製造」,售價由七百多元至一千五百多元不等。其中一名店主Gigi稱,近期電動踏板車銷量佳,最旺試過一星期賣出數十部,主要都是港人買家,暫無客人投訴有質量問題。Gigi明言國產貨質量較參差,不排除有少量次貨會出現問題,但她強調今次只是「個別事件」,可能是用家使用不當,又可能是網購到假貨,擔心是次事件會影響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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