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剛舉行的區議會選舉及相關活動中,有兩件事使筆者感到香港的選舉遊戲水平有待提高。

第一件事,在筆者所居的選區中,選舉前一周均沒有遇見過參選人或其競選團隊在街上舉行競選活動。選舉當天,終於在街上收到參選人的宣傳單張,打開一看,只有參選人的照片、簡介及黨派背景,並無參選人的政治理念、政綱等重要內容,不知者還以為這是一場選美比賽。

第二件事,就是老建制議員鍾樹根落選後,其競爭對手的支持者近百人在鍾樹根議員辦事處外慶祝,並指罵辦事處工作的職員,如此具有挑撥性、組織性的行為令人髮指。此外,建制派另一落選議員葛珮帆也遭到同樣對待。但願事件只代表極小部分人的立場。

以上兩事,前者反映區議會的選舉制度及議員職能上的缺陷,後者則反映選民的不成熟。儘管以上事件並不具有太大代表性,但無法否定的是,香港選舉遊戲確實有可以提高的地方,如增強參選人競選活動的規則監管,以及為選民提供相關基礎選舉教育等。

更深層次的思考,則是對區議會制度的功能及現有選舉制度進行研究。在區議員功能上,區議員與立法會議員是否存在雙向活動交流的平台?只具備諮詢功能的區議會議員如何能夠幫助市民表達其訴求,並解決市民的難題?制度上,目前區議會的劃分過分細緻,只有三百七十萬選民的香港被劃分成四百三十一個選區,平均每個行政區有近二十四個選區,平均每個選區更是只有八千多名選民,由於選民數量過少,使選舉結果的可操控性增大,同時降低選舉結果的代表意義。本次區議會選舉更出現五十七萬人無法參與投票、六十八個區參選議員自動當選的現象。

選舉制度不完善,談民主談普選還言之過早。筆者至今仍未成為選民,在水平讓人滿意前,實在不想花時間去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