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廢料如何處置,一向是棘手問題。一般建築廢料,部分可以循環再造,既不造成浪廢,也可達到環保目的;而不能循環再造的建築廢料,會運到堆填區棄置。但因有不少人為貪方便,或為慳回廢料處理的費用,便隨便將建築廢料棄置路邊,尤其新界偏遠的地方,更成為棄置黑點,不但阻路及影響環境衞生,而且分分鐘會變成道路陷阱,引發意外。文:謝家淇

元朗錦壆路日前發現有大型建築廢料被棄置路邊。

綠領行動總幹事何漢威支持增加建築廢物處置收費。(資料圖片)

元朗錦壆路日前便有街坊發現一批建築廢料被棄置路邊,這批建築廢料包括有碎石瓦礫、舊車胎、木箱及金屬板等,除部分廢料堆積於行人路外,亦有部分堆出馬路,令只有兩條行車線的路面,被廢料佔據了一條。

街坊指建築廢料阻塞道路,令途人出入不便,而途經的駕車人士若不留神,更隨時可釀成車禍。

建築廢料是指任何因建築工程,諸如工地平整、掘土、樓宇建築、裝修、翻新、拆卸及道路等所產生的物質、物體或東西;不管是否經過處理或儲存,而最終被棄置的剩餘物料也統稱建築廢物。

促加強監管保郊區景色

本港九成以上的建築廢物是惰性物料(難以分解物料),即一般所說的公眾填料,如石塊、瓦礫、大石、土、泥、沙、混凝土、瀝青、磚、瓦、砌石或經使用的膨潤土,只要經過適當物料分類,如混凝土和瀝青等物料可以循環再用,作為建材。餘下非惰性物料,如竹、木料、植物、包裝廢物及其他有機物料,不能用來填海,經回收再造後,餘下廢物會運往堆填區棄置。

綠領行動總幹事何漢威指,非法棄置建築廢料的問題一直存在,因建築廢物通常較大型,如需運至堆填區,需動用泥頭車,故「好多人為貪方便」或想節省金錢,便將廢料非法棄置。「以前啲人會去新界嘅荒廢農地,好似錦田同流浮山一帶」,因那裏雜草叢生,又沒有圍欄,加上人煙稀少,不易被發覺,惟近年情況已減少。

有見及此,何漢威認為有關部門需嚴加執法,並要加強監管,以保郊區景色。他提議,當局可在棄置建築廢料黑點裝置「天眼」,監察有否車輛棄置建築廢料;另外,他提議設立熱線供市民舉報,若成功作出檢控,舉報者會獲得酬勞,「咁樣就唔止淨係政府打開隻眼睇」,始終政府人手有限,若有市民協助,將會事半功倍。

建築廢物處置收費計劃實施至今已近十年,從未加價,環境局局長黃錦星上月九日與相關業界商討後表示,堆填區等營運費用與時俱進,同時為體現「污者自付」原則,是時候作出費用調查。何漢威對此極力支持,「加價一定要,一碟飯都貴咗好多啦」。他指,惰性建築廢物難以分解,應增加處理費用,以令市民或承建商在進行工程時,想辦法回收以及分類,將有助減輕堆填區負荷。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