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本港有海味店疑違法出售由墨西哥加利福尼亞灣瀕危石首魚魚鰾製成的花膠,漁農自然護理署票控兩間懷疑涉事海味店的負責人,非法管有《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附錄I列明物種的罪名,案件將於下月二十二日在東區法院聆訊。有關罪行一經定罪,違例者最高可被罰款五百萬元及監禁兩年,有關物品亦會被充公。

漁護署人員今年五月巡查上環一帶的海味店,發現有兩間位於德輔道西的海味店懷疑出售由加利福尼亞灣石首魚魚鰾製成的花膠,而店舖並未領有管有該物種的有效許可證。署方人員其後採取行動,從店舖檢走合共十四塊可疑的花膠,檢驗結果顯示,該批花膠屬加利福尼亞灣石首魚。署方昨正式票控該兩間海味店的負責人。

最高罰款500萬監兩年

加利福尼亞灣石首魚於一九七七年列入《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I,受《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規管。任何人如非按照《條例》的規定而進口、出口、再出口或管有附錄I列明物種或其部分,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五百萬元及監禁兩年,物品亦會被充公。漁護署稱,今年五至十一月曾巡查全港逾四百五十間海味店,有關巡查將不時進行,以打擊瀕危物種非法貿易,重申政府十分重視打擊涉及瀕危物種的非法貿易。

綠色和平對於漁護署就非法出售石首魚花膠作出零的突破檢控表示欣慰,相信對走私瀕危物種起阻嚇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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