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內地冒出「妄議中央」的罪名,引起議論,因為的確不知其所以然,更擔心成為官場或社會政治鬥爭的「莫須有」。聽言也須觀行,看日後如何處置,才能知「妄議中央」劍何指。倒是近日一段虛假新聞,好像被輕輕放過。說的是俄羅斯在琿春地區,歸還中國一塊四點七平方公里土地,又立界碑又有圖證,說得似模似樣,俄羅斯當局一個澄清,立刻現出假新聞原形。官方傳媒竟新聞造假,並互為擴散,騙盡全國人民,「妄議外交」大事該當何罪名?

其實這是極低級的專業錯誤,從一般常識可推測,俄國沒那麼好相與,尤其割土賠地的事,只有向你挖肉,豈有向你割肉的?就算割地也會在政府層面多番商討,哪會忽然天上掉下一樁美事來?內地媒體就算信了,專業上也得查證,找不到俄國政府方面,找自己外交部總找得到吧?一查自明的工夫都不去做,如此處事,說「妄議新聞」斷不為過。

新聞假是假了,對受眾騙是騙了,就沒事般抹去,可以讓官媒長記性再不重犯了嗎?所謂「妄議中央」言論,只發生在對談極小範圍又算得甚麼?且當是恩賜小小言論自由罷,但凡妄議造成影響,要動權力懲戒的,定必事涉經由官媒擴散,那麼欲消除「妄議中央」,應先治輕率擴散的官媒,若官媒不求證隨意拿來就報,當局不去嚴管,要控制妄議也太無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