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四十八歲外祖母疑貪方便,在今年九月三十日外出十分鐘往住所附近超市買牛奶,卻把四歲外孫仔獨留元朗的家中,不料對方攀爬無窗框的窗戶,結果由二樓單位直墮平台,幸僅受膝蓋瘀傷及嘴唇擦傷輕傷。涉案女被告鄭麗菊早前在屯門法院承認一項疏忽照顧兒童罪,昨被判監四個月但准緩刑十五個月。

被告鄭麗菊

裁判官批評被告的行為不負責任,假如她居住高層單位,事主可能會性命不保,她亦會一生後悔。不過,裁判官考慮事主並無留下陰影,故准她緩刑繼續照顧事主。案件編號:TMCC 309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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