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一對同居的年輕女同志戀人因經濟拮据,為賺快錢被朋友招攬,分別販運共約二點二七公斤、市值約二十七萬元的毒品「K仔」(氯胺酮)。惟其中一女離開單位時遭警方截查,在其身上搜出部分毒品,再於單位內搜出其餘毒品,並拘捕其伴侶。兩名女被告早前在高院分別承認兩項及一項販毒罪,昨被判囚八年七個月及十年七個月。

無業首被告劉穎錡(二十二歲)及在髮廊任職的次被告鄭思嫻(二十一歲),均無案底。劉被控在今年二月三日於旺角華豐大廈內販運一百五十一克K仔,及在該大廈某單位內販運約六百三十一克K仔,劉判囚八年七個月;鄭則被控在同日同單位販運一千四百八十九克K仔,因鄭涉及毒品分量較多,故判囚十年七個月。

案件編號:HCCC 24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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