昂山淑姬領導的全國民主聯盟(NLD)取得選舉勝利,走出了緬甸民主政治的第一步。選舉雖然是民主和憲政的重要象徵,卻不是實施憲政的全部。選舉最重要的,是實現權力的和平交接和轉移。不論任何人或黨派,都必須在法律的框架之內行事。

由選舉開始至今,緬甸軍方一直保持耐心,反對黨也表示尊重選舉結果,總統登盛、軍方領導人敏昂蘭都表示已經為和平轉移權力做好準備。權力能夠和平更替,將會是彰顯法律權威的重要一步。

反而是昂山淑姬首先聲稱要「高於總統」領導國家,雖然她沒有透露將以何種形式領導國家,但是已經足夠傷害憲法,難怪連執政聯合團結發展黨(USDP)主席泰烏也對她作出批評,認為她違反了緬甸憲法。

無論昂山淑姬有多高的政治威望,她既然願意在憲法的框架之下參加選舉,就必須遵守整套法律體制。即使法律存在瑕疵,也不可能有選擇地只遵守部分條文或內容。民主化、選舉和憲政的關鍵,是去掉個人化,實現政治權力國家化。從這個角度來看,這次軍方和執政黨反而更有這種意識。

但願昂山淑姬不要破壞她幾十年來一直奉獻的緬甸民主化進程。

昂山淑姬和她的政黨這次獲勝,主要由於選民期望一個新時代的到來。可是,等到昂山淑姬的政黨實際執政時,隨着選舉勝利的歡樂感慢慢消散,回到現實,各種訴求和現實問題便會湧現,等待政府解決。特別是這時候緬甸人民對她的期望這麼高,問題便會變得更加尖銳。

事實上,緬甸未來的管治水平還存在太多變數。昂山淑姬和她的政黨沒有真正的行政經驗,現在依靠的,都只是信念和政治理念,情況就跟當年南非的曼德拉相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