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泳客堅持在泳棚游水,船隻一旦駛近,難免易生意外。究竟法例有否規定船隻近岸航行時,須要與岸邊保持一定距離?專家指出,並無明文規定船隻行駛時與岸邊的距離,推斷事故起因有兩個可能,認為泳客與駕艇者都有責任。

泳客船主均有責任

逐風者船藝會課程總監馮華福表示,船家駕船在岸邊或碼頭附近行駛時,習慣上會保持大約一百米距離航行。他指出,雖然無特別規定船隻要離岸多遠行駛,「但係為安全起見,我哋唔會行咁近岸邊。」而在海上航行時,船長必須觀察海面情況,以小心避開障礙物,即使是漂浮的垃圾亦會多加注意。

至於快艇撞人的意外起因,他估計有兩個可能:一是船主沒有預料到涉事水域會有人游泳,故觀察海上情況時有所疏忽。二是泳客「游海水」時多以蛙式暢泳,或泳術較佳者長時間不上水面換氣,故船長難以察覺泳客位置所在,最終釀成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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