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消息:26幅閒置地 將依法收回
澳門有二十六幅到期未發展的土地,將會被政府按照新土地法收回,當中包括確認為不可歸責承批人的土地。該批土地分別是明年七月底到期的南灣湖C、D區等十四幅土地,以及石排灣區十二幅已到期的土地。澳門政府在收回石排灣區土地後,即使承批人再提出申請,亦不會再獲批給。
澳門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昨日出席立法會土地及公共批給事務跟進委員會,列出六十五幅未發展但不可歸責承批人的土地個案,委員會主席何潤生引述羅立文在會上的回覆指,政府會依法收回到期但未發展的土地,但承批人可以提出訴訟。澳門政府認為,部分土地未如期發展或會涉及政府改變規劃等,但批給合同具有二十五年時間,足夠讓承批人發展興建項目。
另外,有團體向檢察院遞信檢舉工務部門在發展南灣湖C、D區地段的過程涉嫌瀆職及違法,並表示澳門政府有四幅公地,閒置逾二十年仍未發展。
羅立文表示,尚未知悉團體遞信檢舉事宜,會再了解有關事件,至於團體提及的四幅土地已進入司法程序,暫未有具體資料,並會進一步了解是否屬於政府土地,會於下次土地及公共批給事務跟進委員會會議中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