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事可以得於一時,卻會失諸永久,沒有足夠智慧的人,你跟他怎樣說,他也未必能明白。

香港大學校務委員會的會議素有保密協定,你將其中一、兩次的內容公開,以為沒甚麼大不了,其實牽一髮而動全身,往後的遺害卻是難以估量。要將內容保密,未必就代表有甚麼事想隱瞞公眾,我們不該全以小人之心度人。不公開會議內容,有時只是希望各與會者能直抒胸臆,無所忌憚,即使某些構想未盡完善,在會上也可以大膽提出,甚至有些意見明知行不通的,也照樣可以講出來,目的是拋磚引玉,希望刺激起其他人的思維。尤有甚者,我可以在會上褒貶人物、暢論功過,未必事事要講真憑實據,總之發言者但求心之所安,好使言者無罪,聞者足戒。這便是不少團體、機關堅持要有內部會議的原因。

如果保密協議一旦廢棄,與會者的發言隨時可能被鄰座偷錄及公開,那倒好,以後我的發言就像國家總理在人民大會堂作報告一樣,講得四平八穩,一本正經,甚至採取少講少錯、不講不錯的態度,即使發言,也會惜字如金。不少有才華的人更可能會因為上述原因,索性不加入這類不重保密制度的機構,避免去蹚這渾水,長遠而言,受害的極可能就是這些機構本身。

近年,香港大學的國際排名拾級而下,正需吸納優秀人才加入校委會力謀補救之道。但原來去開會是有可能在不知情下給人偷錄發言的,會上人人自危,這樣子下去,真正的人才又豈能不裹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