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食水含鉛超標調查委員聆訊昨踏入第五天,房屋委員會過去幾天多次把驗水和水質等事宜推卸水務署,水務署的代表律師昨終反擊,指房屋署必須先簽署文件證明屋邨項目內的供水系統部件合符規格,水務署才會發出供水紙;又質疑房委會及承建商均無向水務署提交八個於一二年建成涉事屋邨的內部供水系統水質測試報告。

馮宜萱指房委會不時要求承辦商做額外檢測。

水務署代表律師王鳴峰反擊房屋署,質疑房署職員能否憑肉眼目測焊料規格。

水務署代表律師王鳴峰昨向房屋署副署長馮宜萱盤問時披露,文件指啟晴邨、葵聯邨二期及榮昌邨等三屋邨向水務署申請「水紙」前,房屋署均有簽署確保供水系統部件和水喉部件合乎規格,待「水紙」發出後,承建商亦有再做水質檢測,質疑房署並非是如在聆訊期間般聲稱只依靠水務署驗水。馮回應指房委會不時要求承辦商在收樓入伙前做額外檢測。

馮宜萱拒評肉眼辨焊料

王又指根據資料顯示,房署並無為八個一二年前落成的涉事屋邨向水務署提交水質檢驗報告,馮稱做法與業界無異,及後稱實際有無向水務署交報告需翻查資料。王又質疑,房署職員定期巡查地盤,能否單憑肉眼目測焊料是否合規格,馮解釋職員「行到邊Check(檢查)到邊」,但拒評能否憑肉眼分辨焊料。

食水苦主代表律師指,據他了解,工程有下判到六判的可能,質疑食水含鉛成因是否因為偷工減料或聘用非法勞工所致。馮指出,房委會規定工程不可多過三判,亦要求大判與二判及三判簽署合約,房委會可就出糧紀錄追溯分判商,絕不容許有黑工。

星期一聆訊重點

處理傳召恆利工程公司東主蕭健煌及永興水喉渠務有限公司東主莫海光出庭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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