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勞工處前助理處長周東山退休後開設語言中心,惟他明知中心勢因欠租逾百萬而結業下,仍收取兩名家長共八千九百元學費,違反《商品說明條例》而被裁定罪成,判囚十四日但准緩刑一年。周就其定罪昨向高院提出上訴,但因周前日才向控方呈交上訴陳詞大綱,控方表示需時研究。法官最終將案重新排期聆訊。案件編號:HCMA 48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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