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事主否認老作被姦博關心
【本報訊】 二十九歲電腦技術員涉嫌趁其女性朋友在蘭桂坊喝醉後,帶對方到辦公室並在桌球枱上將她強姦,案件昨在高院續審。辯方繼續盤問女事主X時指,X因不斷欺騙男友但被對方發現,對方感憤怒及不願理睬她,X為令男友再關注她,誣衊被告強姦她。X承認當日確隱瞞男友到蘭桂坊玩,但否認誣陷被告強姦她。控方亦傳召X的女友人作供,證人指當日得悉事件後到涉案地點附近接X,見到被告即責備他侵犯X,被告則稱:「對唔住,我飲醉咗。」
被告鄭瀚澄,被控於前年十二月七日在新蒲崗六合街萬昌中心某單位強姦當時二十一歲的女事主X。辯方昨出示X與男友在案發當日的電話短訊紀錄,顯示X的男友拆穿X當日謊話連篇後顯得憤怒及不願理睬她,即使X發短訊稱要跳樓,男友亦反應冷淡。X回應稱,有向男友講大話,但不知男友有否「激到紮紮跳」。辯方根據短訊紀錄指,X的男友得悉X遭被告強姦後,態度變得很關心她,質疑X為換取男友關注而訛稱被告強姦她。X否認有關指控。
「覺得好醜」無向保安求助
辯方指,X案發時未有喝醉,且在往案發辦公室時,於的士上接到男友電話後交給被告,要他隱瞞二人正獨處。X否認此事,她指當時喝醉,忘記說過甚麼。辯方又質疑X案發時無反抗,離開辦公室亦無向大廈保安員求助指被告強姦她,X則指自己有反抗,無向保安求助是因為「覺得好醜」。
X的梁姓女友人接受辯方盤問時,辯方指案發前不久她與X關係很差,因X不滿梁與X的前男友拍拖。梁承認確與X的前男友拍拖,但二人沒有因此關係變差。梁又承認是她先認識被告再介紹給X認識,梁亦曾向被告表白,但遭他拒絕。
案件編號:HCCC 15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