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九龍塘商場又一城的物業管理公司昨入稟高院民事控告地政總署,要求法庭頒令宣布LG1及LG2兩層設置的多個小賣亭,並沒有違反政府的賣地條款。原告又一城(2011)有限公司,被告是由律政司司長代表的地政總署署長。入稟狀指根據九八年五月五日及○二年六月四日的修訂書,賣地條款已被修訂,該些小賣亭因此並無違反賣地條款。案件編號:HCMP 272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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