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永隆銀行證券服務女經理訛稱銀行有供員工認購的高回報投資工具,四年間騙取客戶及親友共三人逾四千一百多萬元,直至因炒股輸清才令事情敗露。女經理日前於高院承認三項欺詐罪,法官昨判刑時斥責被告廖勁怡(三十八歲)有計劃及長時間犯案,涉款龐大,最終重判她入獄十年四個月。

案情指被告自○九年起先後向三名事主訛稱,有只供員工認購、回報率較高的投資工具,三人最終交出約四千一百萬元予被告投資。被告不時將投資利潤及偽造單據等給予三人,但實則把款項自用炒股票。到前年因被告無錢給利潤而揭發,三名事主損失約二千五百八十多萬元。案件編號:HCCC 35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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