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港大學生會會長馮敬恩懷疑破壞保密協議洩密一事有新進展,港大校務委員會決定禁止馮敬恩參與校委會列作保密項目(reserved items)的討論。據悉馮敬恩在會議上表示需要更多時間尋求法律意見,校委會最終決定給予他足夠時間回應,未有設下時限,至於甚麼事項會被列作保密項目,則會由校委會主席在發出議程時決定。據悉,會議議程一般有一半以上事項被列為保密項目。

會上同時討論佔中發起人兼港大法律學院副教授戴耀廷等四人涉及的匿名捐款事件,有消息指,涉事的港大法律學院前院長陳文敏,以及港大民意研究計劃總監鍾庭耀要求就懲處提出覆核;戴耀廷早於會前表明放棄覆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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