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參加低價團訪港的內地旅客在港遭毆斃,事件驚動國家旅遊局,該局發出通知,除重申繼續嚴厲打擊「不合理低價遊」;另一方面,旅客不得與經營者簽訂虛假合同,包括通過變更行程、減少遊覽時間、增加遊覽時間、增加購物時間等,旅客參與有關活動,不僅不能獲得賠償,還可能遭到「處理」。

這份「通知」起碼有兩點不合理︰其一,何謂「不合理低價」?可能有人會說,區區數百團費,連水腳住宿入場費也不夠,這就是「不合理低價」。問題是,你打開門做生意,你開這個價就代表「合理」,或者你是想通過低價競爭賺取口碑,或者你想打擊競爭對手,總之買賣雙方你情我願,價格合不合理不用消費者勞心。再說,內地不少二三線城市的民眾不太熟悉香港的行程,要他們自行判斷價格是否合理,是強人所難。

至於旅客簽訂虛假合同要受罰,邏輯上亦很有問題。若減少遊覽時間等行為是雙方早就認可,便是「誠實的合同」;反之,則是旅行社違約,旅客作為受害者竟然要被「處理」,實在冤哉枉也,旅遊局麻鷹唔管管雞仔,吹脹!不過說了老半天,有一點倒是不明白,不少內地旅客「維權」意識高漲,特別是在外地,稍被怠慢就大鬧機場,拿出這份拚勁對付強迫購物的導遊,還真不知道誰勝誰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