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不時揭發婚禮場地有僭建物,消委會今年首七個月接獲的四十一宗涉及婚禮服務的投訴中,三十一宗涉及婚禮場地,有準新人預約玻璃禮堂註冊,但其後發現禮堂是僭建,該禮堂職員及管理層事後被海關以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拘捕。

梁永鏗(資料圖片)

本港過往亦曾發生準新人租用懷疑僭建禮堂,其中一宗案件是支付訂金後,始發現禮堂有僭建物,交涉不果後向海關及消委會投訴,海關隨即展開調查,並拘捕婚禮營辦商多名負責人,包括銷售員和公司管理層,懷疑有人違反《商品說明條例》。

除禮堂僭建外,紅磡、荃灣及九龍灣亦有酒店的婚宴帳篷裝置被揭發僭建,多對新人知悉事件後,與酒店理論,只獲酒店賠償部分損失,新人不滿終報警求助,但警方愛莫能助,只列作有糾紛處理。

執業律師梁永鏗指出,假若有關婚禮場地活動違反地契用途,執法部門有權要求停止有關活動,甚至收回土地,至於消費者所有的損失需要透過民事程序追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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