躉船吊臂撞汲水門大橋癱瘓交通,導致機場變孤島事件,被捕拖船船長及兩名躉船船員已獲保釋候查,昨日水警重案組登船調查,初步相信事發時,躉船連未收好的吊臂高四十三米,超出汲水門大橋高度限制兩米,因此通過大橋時肇禍。躉船公司負責人指是拖船船長選擇航道,躉船無動力兼無權揀航道,是受害者,而拖船公司董事則表示不評論事件,因當局已展開調查程序。

涉撞大橋的躉船連吊臂事發時高約四十三米。(資料圖片)

汲水門大橋橋底較青馬大橋低,離海面四十一米。

涉事躉船吊臂頂部照明燈及組件毀爛。

水警及有關人員登上躉船調查。

路政署人員封閉汲水門橋一條行車線檢查橋身。

涉撞毀汲水門大橋橋底的躉船「新財威8」及拖船「永照12」,仍然停在油麻地避風塘,昨晨九時許,水警總區重案組探員登上躉船調查,逗留半小時離開。據調查顯示,汲水門大橋橋底離海面高度四十一米,事發時,躉船並無動力裝置,需由拖船拖行,而躉船在沒有收低吊臂的情況下,以船身連吊臂約四十三米高度,即高出大橋高度限制足兩米,被拖行通過大橋,致橋底組件被撞爛。

船長被指不跟行規

躉船公司姓陳負責人指出,該躉船為大貨船,事發時因無動力由拖船拖行,故躉船對航道「冇話事權」,航道決定權全在拖船船長手中。根據正常程序,拖船拖行躉船時,一般會航經較高的青馬大橋,「因為所有吊臂都一定安全過到」,而不會取道橋底較矮的汲水門大橋。拖船船長不知何故不跟行規,改變正常航道,「唔知點解要咁做,可能冇拖船經驗啩,如果係有經驗,就係佢操守問題!」又指被拖行的躉船是事件中的「受害人」,「即係好似架車死火,完全冇動力,畀拖車拖去邊都唔知。」至於有指躉船上的吊臂懷疑未收好肇禍,陳稱:「收埋會好啲,但唔收埋正常行青馬大橋都唔會有事。」

拖船公司其中一名董事為港九電船拖輪商會監事會成員,她昨日透過商會成員轉述,案件已進入調查程序,不便作出回應。涉嫌刑毀被捕的姓黎(六十二歲)拖船船長,以及分別姓梁(五十六歲)及姓冼(三十九歲)躉船船員,獲准保釋候查,下月下旬向警方報到。

據悉,黎是長洲水上人,有數十年駕船經驗,以往駕漁船,其後轉為駕拖船亦很長時間,街坊指他駕駛拖船的經驗豐富,從未聽過出意外。

路署視察損毀程度

昨晨十時許,路政署人員到大橋視察損毀程度,先將大橋一條往機場方向行車線封閉,以便兩名工程人員乘坐吊臂抵橋底視察,以及拍攝損毀情況。海事處派船隻在橋底監察,禁止船隻駛近。

事發前晚七時許,汲水門大橋防震系統警報響起,青馬管理公司通知運輸署封橋檢查,期間翻查閉路電視,發現事發時有船隻駛經,懷疑撞到大橋及不顧而去,當局要封橋檢查,致包括港鐵機場快綫及東涌線在內的陸上交通癱瘓兩小時,機場變孤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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