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斑馬線的設計,是參考外國先進國家,包括英國、加拿大、澳洲和新加坡等指引制訂,運輸署會就個別路段的道路種類、環境、人車流量和速度等因素,考慮設置斑馬線或由交通燈號控制的過路處。

一般而言,如該路段行人及車輛流量不高、車速限制不超過每小時五十公里,以及道路斜度不高,運輸署會考慮選擇設置斑馬線。若該路段的行人及車輛流量高,或車速限制超過每小時五十公里,或較多長者及傷殘人士使用,運輸署則會考慮設置燈號控制過路處。

立法會議員黃國健表示,新一代人較習慣依交通燈過馬路,已不太清楚斑馬線的使用守則,駕駛者未必有讓行人先過路的習慣,將繁忙和人多的斑馬線,轉為交通燈會較安全。黃建議,政府應全面檢討各區斑馬線的作用和使用情況,研究是否需將斑馬線全面取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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