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外籍家傭「博炒」情況無改善,歪風更擴及鄰近地區。港澳外傭僱主團體昨舉行交流會議後,指本港不少外傭與中介公司合謀,以差劣的工作表現圖令僱主提早解僱,再由中介公司安排受聘於另一名僱主,以賺取中介費,外傭亦可從中獲利,部分無法再在港成功受聘的外傭會轉往澳門尋找工作。惟外傭工會反駁指,外傭只得兩周覓新僱主,同時要另付中介費,不值得「博炒」。

香港外傭僱主關注組召集人徐曉彤指,目前每五名僱主便有一名遇上「斷約」外傭,即在兩年合約內遭解僱,「僱主畀咗萬幾蚊中介費同機票錢,最嚴重個外傭做得幾日或者一個禮拜就走」。關注組運作總監李秉綱補充,外傭會以劣質工作表現,令僱主無法忍受而解僱,「嚟之前講乜都識做,嚟到就乜都唔識,甚至特登整親小朋友或者整爛嘢。」他建議政府將外傭遭解僱後可留港期限,由目前十四天縮短至七天,減少「博炒」誘因。

部分轉往澳門工作

另外,外傭欠債問題亦不容忽視。徐曉彤表示,近兩年收到近百名僱主投訴,指外傭欠下財務公司債務後「斷約」離開,平均涉及三至四萬元,有僱主甚至在外傭離職後不斷收到滋擾,「有個僱主喺過年期間收到大疊陰司紙」。

澳門家傭僱主聯會會長歐陽強表示,澳門亦難獨善其身,因當地兩萬名外傭中,約四分一均來自本港,大部分因在港找不到僱主而赴澳。他冀港澳兩地建立制度,互通問題外傭資料:「唔好再將做唔掂嘅都畀晒我哋。」

不過,來港任職外傭近逾二十年的香港亞洲家務工工會聯會副主席Shiella Estrade則指,外傭不值得「博炒」,因他們需花額外時間及中介費另覓僱主。她承認有外傭冀尋覓更好的僱主,但認為各行業均有此情況,不應只指摘外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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