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案組報道】 近年代購外地產品的店舖愈來愈多,惟記者發現部分日貨代購店化身為「代購藥房」,替顧客代購未在本港註冊含有藥劑成分的日本藥物,只要在日本的購物網站找到相關藥物,便可稍後在代購店取貨;有店舖更會派員到日本帶貨返港。法律界人士卻警告,代購店收取中介費形同出售性質,可能因出售及管有未註冊藥物而被檢控;買家更可能因教唆而身陷囹圄。有藥劑師表示,水貨藥物並非在本港註冊,出事難有保障。

市民在代購店代購未註冊的藥物,除違法外,更增加用藥風險。(設計圖片)

根據日本《藥事法》,當地非處方醫藥品採三級制,其中「第二類醫藥品」大多在港沒有註冊,記者日前以顧客身份在旺角兩間代購店,聲稱欲訂購在本港沒有註冊的日本抗鼻敏感藥,店員均指可代購寄貨到港。

中介取利等同零售

就代購藥物問題,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認為,透過中介人角色賺取利潤,等同進口零售,代購店將未在本港註冊的藥物於店中存放及交收,可能因管有未經註冊的藥劑製品而被檢控,若本身所帶的藥物為受管制或危險藥物,帶貨者、負責人、涉事職員甚至買家也會因違反相關條例而被檢控。

註冊藥劑師談譜春指,由於未在港註冊的外地藥物,其使用指引及包裝均為外文,港人可能不清楚服用的劑量及其副作用;而網上購藥更可能購入假貨,故此建議市民用藥前宜諮詢醫生或藥劑師的意見。

記者表明身份致電相關代購店查詢,其中旺角一間代購店職員否認可代購日本成藥,「藥唔可以代購,我哋唔會幫客人喺日本買藥!」另外兩店則未能取得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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