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世紀係科技時代,發展一日千里,除咗為人類帶來方便,亦令生活質素不斷提高。可惜嘅係,港府好似一部陳舊機器咁,唔淨止冇與時並進,仲阻礙科技發展,搞到爭議四起,添煩添亂。

嗱,警方早前高調打擊手機應用程式召車服務公司Uber(優步),引起唔少爭議,白牌車問題再次令人關注。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尋日補鑊,話當局對有關租車服務模式持開放態度,但經營平台必須合法同領牌喎。佢仲話,當局會因應社會需求,改良的士服務,包括考慮引入優質房車式的士服務,希望喺年底展開公眾諮詢咁話。

早知今日,何必當初。如果港產官僚唔係後知後覺,及早對相關租車服務作出規管,就唔使搞到今日咁狼狽喇。講真,隨着互聯網日漸普及,手機程式租車服務大行其道,唔止市場有需求,而且係世界趨勢,港府唔盡快檢討法例,一味頭痛醫頭,被動應付,唔搞到一鑊粥至奇喇。

其實,要規管手機程式租車服務唔係咁難嘅啫,上海早前就宣布為「滴滴快的」發放專營證書,將叫車平台納入監管,制訂多項管制措施,包括經營者必須購買第三方保險及承運人保險,以及為司機進行專職培訓等等,既為市民提供更多選擇,又可以引導行業良性競爭。點解人哋做得到,香港做唔到呢?

所以話,今時今日急需改善嘅唔止係的士服務,仲有港產官僚嘅因循作風。係人都知,手機程式租車服務唔係新鮮事物,法律上存在灰色地帶亦係公認嘅事實,過去兩年曾經喺歐美等地引起巨大爭議,甚至觸發暴力抗議添。如果港產官僚真係「適度有為」,Uber進軍香港時就應該睇到問題所在,及早拆彈,而唔係翹埋雙手乜都唔做喇。

事實證明,港府口口聲聲發展創新科技,純粹係大隻講,連咁簡單嘅手機程式租車服務都搞唔掂,仲有乜資格講推動創新科技吖。好笑嘅係,投資推廣署今年初至喺網頁極力推崇Uber,點知幾個月後警方就放蛇拉司機,官僚自打嘴巴事小,引起市場混亂事大。

講到底,有需求就有市場。手機程式租車服務成行成市,係咪反映市場有需求呢?法例應該點樣與時並進呢?呢啲都係要正視嘅問題,港產官僚繼續扮鴕鳥,盞引起更大爭議嘅咋,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