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全國人大副秘書長李飛於去年「831決定」翌日來港,到亞洲博覽館出席政改簡介會,期間「熱血公民」男成員馬啟聰(二十六歲)在場外示威抗議及衝擊保安防線被捕,被告早前在荃灣法院承認一項參與非法集結罪,昨求情稱,因出於關心香港以及想表達「全民制憲」等訴求才犯案,裁判官最終判他一百六十小時社會服務令。

此外,同案另一名被告、「熱血公民」男成員周敏(二十二歲)案發當日早上亦有份衝擊保安防線,他並於同日傍晚再到李飛下榻的灣仔君悅酒店外追擊,最終被捕。周早前承認參與非法集結罪,另外他經審訊後亦被裁定拒捕罪成,將於本月十九日判刑。

案件編號:TWCC 57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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