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後將遺體及器官捐出,給予有需要的人延續生命或作醫學用途,本應被視為大愛行為,但在重視「入土為安」的華人社會,遺體捐贈至今仍不被普遍社會接納。江蘇蘇州市五十歲女子周頌英早年依照父母遺願將遺體捐出,卻被親戚及鄰居大罵「不孝」,被迫多次搬家、轉工。

器官捐贈讓生命得以延續。(互聯網圖片)

周頌英積極以義工身份推廣器官捐贈。(互聯網圖片)

捐獻角膜能讓他人重獲光明。(資料圖片)

年輕一代較能接受器官捐贈。(互聯網圖片)

內地近期加強宣傳器官捐贈。(互聯網圖片)

在二○○二年,周頌英父母共同填寫捐獻遺體志願書,成為蘇州首對共同願意捐獻遺體夫婦,當年三十七歲的周頌英隨後亦選擇成為捐遺志願者。她指當時到蘇州醫學院登記,負責捐獻的醫護人員十分驚訝,認為她太年輕。周憶述,十多年前社會風氣保守,她選擇捐獻遺體,被人誤以為其身體、生活狀況出現問題。

秉承父母捐獻傳統

至○六年周父去世,周頌英尊重父親遺願完成遺體捐贈,卻遭鄰居及親戚指罵她「不孝」,讓亡父遭受「千刀萬剮」而非「入土為安」,責怪她「是不是沒錢買墓地」,更有人要求她將父親遺體「要回來」。周指,社區內不少老人經常聚在一起討論「後事」,且每次都有指桑罵槐之意,令她十分無奈。

為照顧臥病在床的母親及避開多方指摘,周頌英選擇搬離居住近二十年的社區,其身邊友人常勸她「不要再讓母親捐遺」,然而周母並不答應。○八年周母離世,周同樣為母親進行遺體捐贈。此時她在公司收到由紅十字會寄來的捐遺證書,事情隨即傳開,引起同事異樣目光,周被迫辭去幼兒園教師工作。

周頌英背負「不孝」之名多年,如今她在創業之餘,更組織了一支關愛捐遺志願者公益團隊,在社區內派發宣傳手冊,為志願者進行登記,以自己的方式推動捐遺工作,其現年二十五歲的女兒數年前亦登記成為捐遺志願者。

周頌英指出,父母的捐獻行為是家裏的一種傳統、人生價值的體現,故此她要傳承下去。周曾對女兒說:「如果媽媽一旦有機會捐獻器官,千萬不要不忍心」。她又認為,為醫學事業作點貢獻,也是延續生命的一種方式。

蘇州紅十字會遺體捐獻志願者委員會副主任邵佩英指,面對社會不理解,捐遺志願者往往在日常生活受到不少責備。儘管反對聲音一直存在,周頌英相信隨着社會觀念轉變,遺體捐獻將會得到愈來愈多人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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