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標準工時委員會六名勞工顧問委員會僱員代表,因不滿標委會遲遲未有訂立具體的標準工時方案,前日表明若標委會在本月底會議仍無明確方向,考慮退出標委會。

其中有意「跳船」的勞顧會勞方委員梁籌庭表示,消息公布後政府或委員會主席梁智鴻皆無接觸他們,雙方只是透過大氣電波「交流」。而梁智鴻則稱,下次諮詢會提出具體方案,合約工時不是唯一的方案,呼籲勞方代表留下,求大同存小異。

憂工時合約封立法門

梁籌庭表示,在標委會成立之初,已見僱主反對立法的態度非常強硬,勞方委員認為政府向資方傾斜,傾向以合約形式推行標準工時,當時已有集體離開的想法。

至於何時正式退出委員會,他說目前不會有實際日期,會在退出前一日公布。

他表示,勞方委員不認同經濟顧問的研究報告指若訂立標準工時,企業可能要多花過百億元的說法,認為報告偏頗,他不相信僱主在經營成本增加後,不會轉嫁消費者。勞方委員亦不能接受以立法規定勞資雙方簽訂「工時合約」,認為受惠人少,且一旦實行,擔心政府不再研究標準工時立法。

勞方要求訂立標準工時在每周四十四小時,超時補水一點五倍,保障月薪二萬五千元以下的僱員。

梁智鴻表示,標委會下次諮詢會提出具體方案,若勞方代表不參與討論,便難以達到僱主、僱員、市民三贏的目標。他指「工時合約」並非最終目標,委員會成立是要研究如何規管僱員工時,是否用立法方式,要再討論,而委員會是諮詢架構並非做決定,應提出方案交政府考慮,他希望最終方案是保障到僱員的福利,僱主可繼續做生意,本港整體經濟不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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