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單輪車是一種由電力驅動、具備自我平衡能力的交通工具,由美國一間公司研發,並於○一年推出市面。經過十多年發展,內地不少廠商加入市場,令到這類原本售價數以萬元計的電動單輪車價格大幅下調,最平售價一千元。

電動單輪車最高時速約二十公里,充電一小時可行走四十公里,它內置陀螺儀,駕駛者通過改變身體重心,就可控制車的前進後退、左右轉彎,並利用身體的移動操控車輛。身體重心向前傾幅度愈大,車速就愈快,身體向反方向擺動,即可煞車。

許多國家容許電動單輪車使用,美國有多個州份通過立法,容許它在行人路上使用。在德國,電動單輪車被允許於部分私人擁有的土地或道路上使用,但在部分地區,容許視為電動輪椅類型的設備,而獲准行駛於單車專用道或行人路。荷蘭則准許有心肺方面疾病的患者,可以作為醫療性輔助器材,獲允許在公共道路上使用。

日本將電動單輪車分類為電單車相同等級的有動力車輛,要求必須配備有頭燈、煞車燈、方向燈與煞車掣等輔助設備,車主也需繳稅註冊車牌並擁有駕駛執照。至於內地及台灣,目前並無將電動單輪車分類及立法規管,在街上或道路上使用並不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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