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委會處理投訴冗長 蔡堅:關乎聲譽須審慎
【本報訊】 高等法院就香港醫學會副會長陳以誠被投訴專業失當一案,下令醫委會重新考慮該宗投訴。法官批醫委會處理投訴程序冗長、缺乏申報利益指引,矛頭直指有份處理案件的醫委會初步偵訊委員會主席蔡堅等人。蔡堅昨回應指投訴關乎醫生聲譽、法律程序,必須小心審慎處理,過程「冗長是無可避免」,又反駁「法庭有啲(案件)都要審成幾年」。
蔡堅(左)和陳以誠不時一起出席香港醫學會活動。(資料圖片)
稱與陳以誠沒私人關係
陳以誠被投訴○九年治療十四個月大男嬰時涉疏忽,初步偵訊委員會兩次拒絕對陳展開聆訊,第一次更拖足兩年才給予事主父母答覆。事主父親提出司法覆核,前日獲高院判勝訴,法官下令醫委會三十日內重新處理案件。法官批評醫委會花兩年處理是不合理及過長。蔡堅處理案件期間,沒有申報與陳以誠的關連,法官對現行指引不用成員申報相關利益感驚訝。
蔡堅昨在電台節目回應,指自己與陳沒任何私人關係,強調有利益申報機制,在初步偵訊委員會開會時申報。但他同意醫委會可訂出清晣指引,列明愈早申報愈好,須申報範圍要再討論。醫委會每年處理五百至七百宗投訴,部分個案是不滿醫生遲到等「無厘頭」投訴,該會要逐一處理。醫委會需索取病人病歷資料,故處理投訴需時。若要加快處理案件,需修例增委員人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