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去年佔領行動期間,公民黨成員曾健超涉嫌被七名警員毆打的案件有突破性發展。消息指出,警方最快會在明日(周四)正式落案起訴全部七名涉案警員,預計下周初提堂。

七名涉嫌毆打曾健超的警員將全數被起訴。

最重或控以傷人罪

罪名可能為普通襲擊、襲擊致造成實際身體傷害或最重的傷人罪,最高刑罰由判監一年至三年不等。據悉七人一旦被控,將會被扣半薪。

消息指出,律政司已就七警案向警方提供法律意見,建議應檢控全部七名涉案警員,惟具體應以甚麼罪名落案起訴各人,則仍有待研究。三種可能性包括普通襲擊、襲擊致造成實際身體傷害及傷人罪,其中前者性質最輕,最高刑罰為判監一年。

至於餘下兩項罪名須證明受害人身體有明顯損傷,並且是由被告毆打所引致,兩者最高刑罰同為三年,但傷人罪訂明一旦罪成並判處監禁,便不得改判緩刑,性質相對更為嚴重。

律政司:無政治考慮

曾健超昨早與一批社運人士到行政會議請願,批評警方及律政司拖延檢控,質疑當中有政治考慮。律政司司長袁國強中午則向傳媒重申,律政司考慮任何案件都不涉政治考慮,暗批有人想將揣測說一千篇然後當為事實。

事件發生於去年十月十五日清晨,警方在金鐘龍和道清場期間,曾健超疑向警員淋潑不明液體,最終被警方拘捕,期間有傳媒拍攝到他被多名警員帶到添馬公園一處暗角毆打,事後有七名警員被停職調查和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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