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曾於○八年批評食環署管理不善,踢爆其轄下街市攤檔有違規分租問題。記者巡查期間,亦發現疑似情況,有檔戶更透露分租情況仍然相當普遍。至於租戶定期開門營業的規定亦是名存實亡,有街市職員稱租戶「只要留低電話,聯絡到你」便可。

記者發現觀塘宜安街街市有攤檔掛着花店招牌,並無落閘,卻塞滿作裝修工具,明顯作貨倉用途。附近攤檔租戶透露,有部分攤檔結束營業後,會將攤檔出租他人,情況十分普遍。

至於租用攤檔可否長期不營業?記者曾親身向街市辦公室人員詢問,佯稱想承租攤檔,但又未能每天開門營業。對方表示:「你最緊要留低電話,等我哋聯絡到你。食環最重要都係收租,唔會點理嘅。」

食環署發言人指,該署轄下公眾街市共租出一百一十七個服務行業攤檔,該署在選定有關攤檔時,會考慮攤檔分布及位置、鄰近攤檔售賣貨品種類及街市管理諮詢委員會意見等。發言人又指,承租人在一個月內,不得停止或暫停經營攤檔七日或以上,如有違規,署方會發出口頭警告並要求糾正,若情況持續,可終止租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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