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十九歲少女勞美蘭因等不到肺移植病逝,喚起市民關注器官捐贈。醫院管理局聯網服務總監張偉麟昨指出,本港每年有八十至一百二十宗病人腦幹死亡,適合捐出器官,但當中四成至五成家屬拒絕捐出死者器官,主要因留全屍觀念,以及不了解死者生前意願。

城市論壇討論本港器官捐贈文化。

學者:忌一刀切

器官捐贈未能追上病人需求,有建議倣效外國制度,市民生前未表達反對捐器官的意願,即當作同意死後捐器官。在昨日城市論壇上,中文大學醫學院助理院長陳新安指出,不宜一刀切強制市民捐器官,需尊重捐贈者及家屬意願,應有機制讓不願捐器官人士選擇離開制度。

苦等病患望引入

等候換腎的病人楊惠蓮歡迎本港設立相關制度,認為可為更多病人帶來希望。她表示已苦候四年,仍未有適合的腎臟移植,又引述主診醫生指等到的機會微乎其微。她要靠洗腎維持腎功能,「過一日得一日」,批評港府對器官捐贈宣傳不足。

陳新安亦指港府的宣傳不夠「落地」,未能明確向社會表達病人對器官捐贈的迫切需要。

陳新安引用中大遺體捐贈計劃的經驗,不時舉辦講座向長者、寧養服務使用者解釋計劃,過去兩年均接收到逾八十具遺體作教學用途,更因空間不足而拒絕接收部分遺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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