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身形高大的十六歲中四男生,涉嫌在家中數度非禮十三歲妹妹,包括「篤」胸、摸臀,更把自己的陽具擺在妹妹的嘴上,致令妹妹不願回家睡覺。他被控一項非禮罪及一項向十六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昨日被押解到粉嶺法庭提訊。裁判官得悉被告聲稱因對女性好奇而犯案後,隨即質疑說:「好奇?自己阿妹嚟o架喎!」下令將被告還押候訊。

被告昨身穿黑色窄身襯衫出庭,他個子高大、身形健碩。控罪指被告於今年八月至九月期間,在大埔家中非禮胞妹X,以及向X作出猥褻行為。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下月六日再訊,以待控方索取法律意見。

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以就控罪詳情索取法律意見,並安排視像審訊。控方表示,被告一家在港沒有其他親戚,無人可收留被告或女事主,由於被告身為涉案者,社會福利署也不會收留他。辯方沒有申請保釋,但要求在八日後再覆核保釋,期間,被告還押懲教署看管。

不敢回家留宿揭受辱

控方案情指出,被告在家中多次用手「篤」事主的胸部,又撫摸其臂部。有一晚,被告更把陽具擺在女事主的嘴上。

女事主自此便不願回家夜宿,更因此與母親發生爭吵,結果透露受辱事件,母親將事件轉告社工和報警。被告在警誡下聲稱因對女性好奇,而作出涉案行為。

案件編號:FLCC 529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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